诸暨市公安局陶朱派出所为您普法
一、什么是网络谣言
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(例如微博、国外网站、网络论坛、社交网站、聊天软件等)传播的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。网络谣言主要涉及内容有突发事件、公共卫生领域、食品药品安全领域、政治人物 、颠覆传统、离经叛道等。
二、网络谣言的危害
谣言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极快,因此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易造成不良影响。网络谣言的编造和传播,不仅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等法律法规,也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损害了国家的主权、安全、荣誉和利益,妨碍了社会的和谐、稳定、发展,因此,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必须重拳出击!
三、网络谣言案例
案例一:2023年01月03日,网民颜某某在某网站平台发布“一女子遭四男子奸杀”信息并附两张女子浮尸图片。经查,颜某某为博取关注、吸引流量,编造“一女子遭四男子奸杀”的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关注讨论,造成社会不良影响。杭州临平警方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对颜某某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。
案例二:2023年01月08日,网民葛某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杭州某地火情现场视频,并配文“#杭州后市街定安苑着火#杭州2名消防员在火灾中牺牲”。经查,葛某某为博取关注、吸引流量,东拼西凑新闻内容,编造“杭州2名消防员在火灾中牺牲”谣言信息,引发网民关注讨论,造成社会不良影响。杭州上城警方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对颜某某处以行政罚款300元的处罚。
案例三:2024年1月11日,华某某在某平台发布“西湖区成为杭州唯 一双减改革区”的文章。经向杭州市教育局核实,系混淆概念,为不实信息。经查,华某某为博取关注、吸引流量,编造“西湖区成为杭州唯 一双减改革区”的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关注讨论,造成社会不良影响。杭州拱墅警方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对华某某处以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。四、相关法律法规
我国法律关于网络谣言的责任,根据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下面,带你快速了解我国法律关于处理网络谣言的相关规定,帮助你在纷繁复杂的网络世界保持清醒的头脑,远离网络谣言虚幻和诱惑的陷阱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: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,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。(二)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(三)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一条: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条: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: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陶朱派出所提醒: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图好玩编个虚假信息在网络上传播不是小事!更加不能为了吸引眼球,博取流量故意编造。编造、故意传播网络谣言,轻则承担侵权责任,重则罚款拘留,甚至涉嫌犯罪。另外,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,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