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诸暨市公安局陶朱派出所开展“打击网络谣言”普法教育
发布时间: 2024-04-16

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,互联网成为了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。然而,网络空间中也充斥着各种不实信息和谣言,给社会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。因此,提高公众对网络谣言的认识,增强辟谣意识,对于维护网络健康、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• 谣言定义与危害
  • 网络谣言,指在互联网上传播的、未经证实或故意捏造的信息。它往往伴随着虚假性误导性和恶意性,对社会和个人造成诸多危害。网络谣言可能导致公众恐慌、社会秩序混乱,甚至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。

二、谣言传播方式

网络谣言通过社交媒体、论坛、博客、即时通讯工具等多种渠道迅速传播。在传播过程中,谣言往往经过多次加工和变种,变得更加难以辨识。

三、识别谣言技巧

1、核实信息来源:在接收信息时,首先要核实信息的来源是否可靠。

2、交叉验证:通过多个渠道获取相同信息,进行交叉验证,以确定信息的真实性。

3、警惕夸张言辞:谣言往往采用夸张、煽动性的言辞,以吸引公众关注。

4、留意图片和视频:部分谣言会配以图片或视频以增强可信度,但这些图片和视频可能经过篡改或伪造。

四、辟谣重要性

及时辟谣有助于消除公众恐慌、维护社会秩序。同时,辟谣还能提高公众对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,增强其对谣言的免疫力。

五、法律责任与处罚

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编造、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。对于恶意编造、传播谣言的行为,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: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,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。(二)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(三)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一条: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条: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: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社会影响分析

网络谣言对社会的影响是深远的。它不仅可能引发社会恐慌和混乱,还可能损害企业和个人的声誉,破坏地方政府营商环境,造成经济损失。因此,全社会应共同努力,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健康和秩序。

七、增强辟谣意识

每个人都应该增强辟谣意识,学会识别谣言,不轻易相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。同时,我们也要积极参与辟谣工作,向身边的人传播正确的信息,共同维护网络健康。

八、共同维护网络安全

维护网络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政府媒体、企业和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到网络健康维护中来。政府应加强监管和立法工作;媒体应发挥舆论引导作用;企业应加强自律和审核机制;个人应增强网络素养和道德意识。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,才能打造一个健康、和谐、有序的网络空间。

让我们携手共进,共同维护网络健康,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!

 

陶朱派出所宣

2024年4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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